煎蛋网被视觉中国索赔图片版权了,要求赔 25w

2017-04-20 18:43:50 +08:00
 paloalto
http://jandan.net/2017/04/20/gett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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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条回复
Showfom
2017-04-21 13:19:44 +08:00
@imsein 钱我帮你出了 煎蛋卖给我可以吗?保持原样运营但是不需要放广告了
manhere
2017-04-21 13:21:06 +08:00
@Showfom 支持收购,站长怕是不舍得
Technetiumer
2017-04-21 13:22:40 +08:00
@Showfom 大佬
Quaintjade
2017-04-21 13:28:22 +08:00
ivvei
2017-04-21 13:29:15 +08:00
@jarlyyn 请问什么叫“正式”授权,什么叫“不正式”授权?法律定义是什么?法律上这个定义写在哪一条里面?你所谓的“正式”授权如何就能保证你找到真正的版权所有人了?
jarlyyn
2017-04-21 13:31:54 +08:00
@ivvei

正式就是有法律效率的。

如果有其他号称有版权的人出来可以让他们自己上法院去。
blackbee
2017-04-21 13:32:39 +08:00
挨打要立正啊,自己挖的坑含着泪也要填完!
jarlyyn
2017-04-21 13:33:43 +08:00
@ivvei

另外,需要法律的话请看这个

http://www.npc.gov.cn/npc/xinwen/2010-02/26/content_1544852.htm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ivvei
2017-04-21 13:42:25 +08:00
@jarlyyn 你贴的是无需授权的法条。
Quaintjade
2017-04-21 13:42:52 +08:00
@chairuosen
虽然查找每个来源很困难,但确实不得不做。这也是为什么维基百科要求图片等作品应当是自由版权协议(除很少数情况外),因为这样能尽量减少他人引用维基内容时遭版权纠纷的可能性。

有意思的是, Getty 提供一种服务来解决这种困难,如果你使用了 Getty 图库的图片却发现版权有问题而面临索赔, Getty 会承担所有责任。这是恰恰许多商业公司所需要的。
Perhaps most important, Getty provides legal indemnification for the use of images taken from its inventory — in other words, if a client faces a lawsuit for infringing an unsuspected license or copyright, Getty will cover the cost.
http://www.latimes.com/business/hiltzik/la-fi-hiltzik-getty-photos-20160801-snap-story.html
chairuosen
2017-04-21 13:50:20 +08:00
@jarlyyn 被楼上带歪了。。。我帮你解释一下他的意思。一般的情况下,在作品 A 没有标明的情况下,无法知道,引用的作品 A 里的某一图片 b 的版权方是谁。所以递归查上家来解决问题,先不说合不合理,只说实现起来,也不现实。
bk201
2017-04-21 13:51:30 +08:00
法律有时候是一些流氓的赚钱工具,而对于国内普法很差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chairuosen
2017-04-21 13:51:49 +08:00
@Quaintjade 是的,现在的法律环境是这样的,我是在说它合不合理。
jarlyyn
2017-04-21 13:55:52 +08:00
@ivvei

所以其他的都需要著作权人许可啊……
bk201
2017-04-21 14:04:33 +08:00
不过说实话这站长和 9bishi 一个德行, 25w 出不起,就要关站,真是情怀。 25w 卖站吗,敢买敢收。
jamfer
2017-04-21 14:09:58 +08:00
我觉得 103 楼是一个非常好的结论。也正如那位律师所讲:

「作为法律工作者,本人号召广大企业严格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也反对打着维护支持产权的旗号,滥用诉权,恶意敲诈的行为!」

其实整个事情煎蛋态度很明确,赔偿可以,但不要那么高行不行,对方态度也很明确,就要这么多,低了不行,既然如此那就诉诸法律咯(说真的,你要真跟他走法律渠道,他没准反而不愿意呢,呵呵,原因看 103 楼帖子)

另外,过去华盖创意的诉讼案例中,狮子大张口结果裁定只赔几万甚至万儿八千的案例数不胜数。

@imsein
jamfer
2017-04-21 14:23:42 +08:00
还有 @imsein 开公司的不管中国还是美国,这一辈子都难免经历几场专利战。再正常不过的商业行为。不要动不动扯情怀,真的很容易招黑。

首先认清现状,调查好对方背景和案例,多咨询律师关于面对诉讼时的应对策略和方案。

然后就是,吃一堑长一智,花钱买教训
bk201
2017-04-21 14:26:36 +08:00
@Showfom 卖的话我除了还清 25w 额外给 1w
xbb7766
2017-04-21 14:34:44 +08:00
@designer

引用:“...'最后致函'的威慑力极大,虽然内容与前面的法律声明大致相同,但多了一份法院判决的复印件...”

呃,真会玩阴招。对方要是缺乏法律常识,看到判决复印件估计就下尿了。
cat9life
2017-04-21 14:41:48 +08:00
@msg7086 这也是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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