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nx817
2022-01-13 12:18:07 +08:00
看到楼主的更新了, 明显是 HR 在忽悠你!
劳动法规明文规定,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每个月至多可以扣除工资的 20%。 也就是说即便这个赔偿是算错了,而且公司和办事的 HR 确认这个事故(指给错你钱这个事)由当事 HR 承担全部责任的最坏情况下, 这个 HR 的工资只会每个月减少 20%。如果真的 HR 工资低, 那 20%也就一两千块钱。 一两千块买个教训还不值吗? 由于这个钱可以一直扣下去,所以被惩罚的员工一般都会火线离职,实际犯错员工也就承担那么一两个月的 20%工资损失。
但是这个事情是 HR 和他们业务线的问题, 不可能全部推到 HR 一个人身上承担的。 现在就是在套路你。
建议:
告知 HR ,让他发函过来,能盖公章(非人事专用章,要法人章)就盖公章,不能盖公章就让对方写信,这样便于你固定证据;
然后你可以拿着这个函件,是劳动争议的话等对方提起仲裁;是 HR 个人敲诈的话,去找 110 登记备案。当 HR 再次催促你时你到派出所找警官联系。 由于敲诈勒索诈骗,属于治安或刑事案件, 你去了警察会调查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