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sliebay
2019-09-30 22:00:15 +08:00
交规中有些相关规定就是蠢+恶法,或者说蠢即是恶的 double 恶,完全的对真正绿色出行的自行车的无视甚至故意刁难。
包括且不限于要求过路口自行车下车推行(其实理论上交规并没有这项规定但现在上海有些路口就在这么抓)——我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快速通过路口是对所有人安全的负责——下车推行既阻碍交通畅通,又增加自己在风险较大的路口受到伤害的可能性(非常有兴趣了解究竟是四轮撞人概率大还是两轮概率大)——鉴于目前碰到的都是没有执法权的临时工在管这个所以一概不睬。
本人唯一一次被交警抓到也是在人行道上骑行,是发生在该人行道本身就同时作为机动车停车场的情况下,所以吊诡的就是四轮在这条人行道上通行是合法,两轮就是非法,good job !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交规里另外不管几个轮子,右转的通行优先权都是最低的,就想请问在上海狠抓行人过街机动车必须礼让之前(扣分+罚款),右转机动车有多少是会礼让绿灯正常直行的非机动车的?现在飞机偶尔能蹭个“礼让”真是托了行人路过的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