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试用期内被劝退(无正当理由),如何维权?

2017-11-22 11:52:45 +08:00
 zhangchioulin
情况是这样的:
女朋友在上海某家公司(下面简称 X )任职‘产品经理’职位,试用期 3 个月,签了试用期合同。
正常情况这个月结束应转正。
今天被 X 的 CEO 谈话,CEO 提出劝退且要求她明天或礼拜五直接走,理由为‘ CEO 认为她做的不好’。
在我看来女友工作相当负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且工作质量良好(体现在 PRD 规整,导图、线框图详细)。
据我所知她来了后前一个 PDM 就走了,同样也是被劝退的。
我认为这个 CEO 只是想换人。
综上,我想咨询下大家如何有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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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条回复
humor66
2017-11-22 21:15:21 +08:00
法制不健全,这种事很难维权,唯一可行不犯法,又能释放压力的一个办法是:网络各种地方曝光此事,说要维权,让后做个横幅,站他们办公园区
Livid
2017-11-22 21:46:17 +08:00
@josephshen
@mokeyjay

谢谢举报,这个账号 wuyuchenshishabi 已经被彻底 ban。
josephshen
2017-11-22 21:54:29 +08:00
辛苦了 @Livid
easycloud
2017-11-22 21:54:34 +08:00
注册成为会员的本意是为了学习技术来的,注册后发现讨论最多的并不是技术的内容,反而更多了解到了大陆年轻人的思维方式,也很有意义。这个应该是我发的第二个职场主题的回复,也许真的是因为大陆的法律不健全吧,但是我想说我在北美的时候是随时可以被人 fire 掉的,雇主不需要告诉你为什么,这一点知道情况的北美的华人都是很羡慕大陆这边的。

看了那么多回复,我也更加的明白了为什么 Facebook 上台湾总统会被那么多大陆的暴民攻击。虽然说网络暴力在什么国家都有存在,但是我真的很惊讶在这个我哥们所说的大陆最民主技术社区里面能看到这么多令人惊讶的言论,我想虽然 Reddit 上头的内容五花八门,但是还是那里更加合适讨论技术的问题。当然也可能职员和主雇的矛盾已经非常激烈了,才会让有的人失去理智。不过还好大多数人还是很克制的。
phrack
2017-11-22 22:04:24 +08:00
试用期被劝退

不找自己原因还怪公司
we3613040
2017-11-22 22:06:22 +08:00
兄弟,试用期辞退员工也是需要赔偿的,还有那个离职单子确实是套路,其实不应该签,维权的
alfawei
2017-11-22 22:17:10 +08:00
没有任何问题
LINAICAI
2017-11-22 22:32:58 +08:00
试用期没辙啊,唯一的办法就是努力让自己不可替代。
mingyun
2017-11-22 22:40:12 +08:00
仲裁了
alading
2017-11-23 00:33:44 +08:00
试用期辞退也要给理由的,一般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录用条件需要在试用期开始时约定录用条件是什么,而不是说到了试用期结束说不合适就不合适
仲裁等的时间较长,太费精力,建议立即申请调解,一般一两周就可以了,调解时公司必然会抹黑你,比如会让公司同事补一些你考核不过的证明之类的,做好准备
到试用期快结束辞退,调解人员多少会维护劳动者利益,建议主张一个月补偿,实际调解下来,估计一周至半月补偿
我经历过,虽然补偿有限,但也不想耗下去走仲裁,因为调解时已经找好工作了
luluuulu4848
2017-11-23 08:32:50 +08:00
@easycloud 第一部分我表示同意,第二部分我觉得既然你家总统开设公共账号就不要怕被喷,人家川普每次发推也有民主党人士在楼下叽叽哇哇冷嘲热讽的,心疼怕被喷就不要开什么公共账号了,反正你家总统也是长年写英文,假装看不懂不就行了~
Quaintjade
2017-11-23 08:43:50 +08:00
试用期辞退也是要有理由的,而且举证责任在公司,比如公司说表现不达标,那么要举证考核标准,试用期中间是不是面谈过,不是试用期满突然扔一句不合格就能解决的。
上面很多人看来并不了解。
shadownet
2017-11-23 08:56:05 +08:00
@easycloud 国内大部分社区就是很多人发表人生感言(鸡汤),刷存在感,优越感,真正的技术讨论不多,还不如和同事讨论
kobe123
2017-11-23 09:14:31 +08:00
按照楼主描述的来讲,必须怼回去,如果忍气吞声 就太吃亏了。
试用期辞退也是需要赔偿的,如果不是因为你出了什么大错造成公司的损失会话,收集好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吧,八成能拿到赔偿。
劳动法有以下规定: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请看清楚是录用条件,录用条件,录用条件,并不是试用期的考核条件,而且需要举证被证明。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请再仔细看,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要先培训或者转岗,仍不能胜任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这种情况下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Anyway,劳动仲裁并没有想象中可怕和麻烦,希望大家都能通过法律保障自己的应有利益

ps:哪些希望楼主算了 忍下去的人。希望你们有一天也遇到试用期被无理由辞退的情况。
dai269619118
2017-11-23 09:17:05 +08:00
招人成本非常高 前期熟悉公司项目 再到后面团队的磨合
如果真是为了那么点试用期的钱 这公司太不上路子了
都在讨论试用期开人要理由 出个开人理由不难吧
楼主在曝光公司的名字 怕不怕公司过来爆你名字
lansh2014
2017-11-23 09:19:17 +08:00
试用期被劝退有什么好说的。多从自己方面找找原因好点
hantsy
2017-11-23 09:19:23 +08:00
@shadownet 只要有国人的地方,哪里都是娱乐现场。

Github 上经常一些很严肃的 issue 讨论,突然冒出来一群国内 SB,胡乱的发一些东西,相互点 voteup。
tvallday
2017-11-23 09:38:47 +08:00
@easycloud 每个国家不一样的。在澳洲雇主解雇员工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违法。
gesse
2017-11-23 09:39:53 +08:00
我认为 PM 一般是比较重要的岗位吧,如果是偏向于『程序员励志师』那样的 PM,试用期结束就辞退很正常

不是这样的话, 我相信如果能力正符合,不会没理由辞退的,现在招人的成本高,互联网的时间成本更高,谁都想早点撸出项目
ii4Rookie
2017-11-23 09:41:07 +08:00
@shanks #106 请问 lz 描述详细一点,有什么问题? 你也知道女生不是问题的重点,那为什么还能入您的法眼?为什么您还单独评论这个“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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