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v 友,在被辞退后,所要赔偿,老总坚决不给。

2015-10-09 14:03:14 +08:00
 hydyy

之前发过一篇文章说明了我被辞退的缘由

https://tanronggui.xyz/t/224730#reply99

今天来公司本着和平解决的态度办理相关手续,所要赔偿金的时候,老总认为我对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拒不赔偿。

求助 V 友们,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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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条回复
Sleebi
2015-10-09 16:32:36 +08:00
@eightqueen 调岗一个月以后辞退就不用赔钱了?

之前遇到调岗后给予考核,考核标准和成绩公司说了算,辞退没有一分钱,本还以为很对的样子。。
fxxkgw
2015-10-09 16:40:43 +08:00
支持劳动仲裁
9hills
2015-10-09 16:41:09 +08:00
@abelyao

> 是的,反过来说,如果有员工故意拖工作呢?难道公司可以不辞退吗?当然,我们说这些都没用,工作是相互的,如果有一方出现极端的态度,都谈不上工作了。

你有没有看过劳动合同?拖工作这个太主观了,不能由公司认定的。劳动法在这个地方主要是保证弱势方,也就是劳动者的权益。


一般是书面的绩效 + 调岗后依然不胜任。才能无补偿辞退
不过大部分公司都用绩效工资啦、奖金啦、谈话等等方式来逼主动辞职,我司没见过直接辞退的。。
Doubear
2015-10-09 16:46:08 +08:00
不是说被辞退补偿至少要工作满一年么?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两年两个月……你们这说着好像工作了被辞就要补偿似得
eightqueen
2015-10-09 17:20:22 +08:00
@Sleebi 应该是的
PP
2015-10-09 17:24:17 +08:00
@hydyy

1 汇集相关证据,走劳动仲裁索赔,索赔款项包括双倍未发放工资、双倍未缴纳险金、劳动合同约定相关离职赔偿等。劳动仲裁未满足要求或未执行,则向当地法院起诉。

2 您的工作表现只能算是“工作效率未能超出正常水平数倍”,最多能够非常勉强的往“不胜任”上贴一贴。且企业组织对员工评估、项目实施及进度把握负总责,“重大损失”一说无从谈起,更无法证明。故此,负责人对您的指责无法成立。

事情不复杂,祝维权成功!
PP
2015-10-09 17:29:03 +08:00
看了前面几楼的一些争论,我也不好直接多说什么具体的东西,讲三点宏观的内容供大家参考。一,劳动法几乎年年修、年年变。二,劳动仲裁是非常具有地方风格的行政行为。三,企业组织裁员是个真正的技术活儿。
frozenshadow
2015-10-09 17:45:19 +08:00
@PP 每次看你的回复都能稍微学习一点法律知识~棒
hydyy
2015-10-09 18:24:31 +08:00
@Felldeadbird 现在拖着我一个月工资,说要有结果才给我
hydyy
2015-10-09 18:31:32 +08:00
@PP 谢谢大神 学习了! 双倍这个是怎么个说法,现在确实还有一个月工资没有给我结清。 一开始说等仲裁有结果了一起结,后来有一个离职交接单,说要让我填了才给我。我不确定是否可以填,填了会不会有问题,索性也就不着急要了,我回复他按他说的来,等仲裁吧。 大神,我这样处理是否有问题呢?
n6DD1A640
2015-10-09 19:17:23 +08:00
劳动仲裁无异议
PP
2015-10-09 19:55:42 +08:00
@hydyy

双倍适用范围涵盖所有拖欠款项,具体判定时限各地不同,有一个月的,也有三个月的,要以你们当地惯例为准。

完整意义上的离职交接为双向,即工方向资方移交属于资方财产的全部生产资料实物、代码及相关工作资料,资方向工方结清全部约定薪酬并移交劳动手册、用工证明、完税证明等资料。仅就结算薪酬一项来说,法律没有允许对其实现施加任何附加限制条件,故你们公司的设限行为于法无据。

对于我的相关回复,有两点我要额外提醒您。一是我并不主张以对抗的形式处理相关问题,如果能够解开误会,可能结果比通过劳动仲裁对双方更有利;二是我的回复全部基于您的单方面描述,如果事实同您的描述存在重大偏差,那么您将直接承受其风险及后果,别人无法替代于您。
PP
2015-10-09 20:05:26 +08:00
@frozenshadow 晕死了!!!

我得正式的和大家说一句,我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律专业出身。我的法律知识来自个人知识结构建设的法律部分,不代表专业意见,更无法保证法院的观点同我的观点一致。换句话说,我的法律事务观点和意见不一定是对的!


@Livid 又遇到了没有收到回复提醒的情况,这位 @frozenshadow 仁兄的回复我就没有收到任何提醒,还是刚才往上逐层看才注意到的,不然又失礼错过去了。是不是因为我的 ID 短的缘故啊?
min
2015-10-09 20:08:29 +08:00
直接仲裁嘛,这点小事情,仲裁是对劳动者有利的。
ianisme
2015-10-09 20:13:06 +08:00
在北京就是法律第一!坚决不要在“自愿离职协议书”签字,对话时刻录音。
去劳动仲裁,不要怕老板威胁。补偿的更多!
老板说什么你影响进度,让你补偿,这些理由太可笑了。
我以前就吃过亏!!!
这个公司是不想上市了(其实这样的老板也上不了)
sohoer
2015-10-09 20:25:12 +08:00
@PP 这个漏提醒是一直就存在的
PP
2015-10-09 20:40:33 +08:00
@sohoer 谢谢告知!我不知道这件事。
gangsta
2015-10-09 20:50:23 +08:00
在 V2 看了很多员工和“老板”的撕逼贴,感觉不同公司老板之间的差别也好大啊...
我们公司老板一年大概就 20 天在公司吧,其余时间全球各种飞,他的办公室常年空荡荡的,公司里除了管理层以外估计 DEV 认识的不会超过 10 个人吧。
qian19876025
2015-10-09 20:56:13 +08:00
且不论楼主有无过错
光是从同类阶层的情谊和利益共同体 为了走向法治社会做贡献 为了给某些人 教训 来说
遇到这样的必须劳动仲裁 不能轻易放弃
yuanzz
2015-10-09 21:01:41 +08:00
支持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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