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你法我笑来说,根据劳动合同法,转正后公司单方面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大概就以下几种
大部分公司并不是经济性裁员,打工人也没有违法犯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一般就绩效打 C 让写 pip 改进计划,证明你能力不足然后根据第四十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进行裁员。这种裁员补偿是 n+1 ,n 是前十二个月所有收入的平均数,+1 代通知金(也可以让你继续工作一个月不给+1 )。
还有一种基本上就是绝大部分场景,公司人事找你谈,谈赔偿威逼利诱等等让你签协商离职协议走的是「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赔偿并没有说就是 n+1 这个数,协商就是谈,可以多要一点。协商一致了,你再签协议。稍微大一点正规点的公司都还是想在法律合法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如果谈不拢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就去走仲裁主张 2N 。
只是现在感觉大环境不好&你法我笑,能给 n+1 的都算是良心公司了。 参考:劳动合同法 https://www.gov.cn/flfg/2007-06/29/content_669394.htm
最后我想表达的观点就是协商离职的情况下,作为打工人可以勇敢多争取点,不要局限于 n+1 ,本来大环境就不好更要多要点。
1
maladaxia 5 天前
正解, 还有一种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
2
lijiangang886 3 天前
@maladaxia #1 原文:“正解, 还有一种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 回复:继续履行合同一般是走仲裁一审二审了想要白拿从离职到官司结束的工资的吧,但是这是不是也意味着中间这段时间没法在别处上班?毕竟总不能真的就是想在原公司当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继续上班吧 233 |
3
maladaxia 3 天前
@lijiangang886 适用于公司想拿诉讼拖延时间的情况. 这样诉讼时间越长, 公司赔的越多
|
4
darryZ 2 天前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确实一般都属于违法裁员, 如果在 2N 和 N + 1 差别较大的情况下能往折中的区域去争取吗? 有没有争取到的老哥来分享一下经验 |
5
lijiangang886 2 天前
@maladaxia #3 原文:“@lijiangang886 适用于公司想拿诉讼拖延时间的情况. 这样诉讼时间越长, 公司赔的越多”
====== 回复:但是对程序员这种生命周期短还忌讳空窗期的工种来说,舍弃纠纷期间的工作经历转而用这段空窗期换钱是否是个好选择,还需要再斟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