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的手机号绑定了别人的支付宝,如果取款算盗窃么?

2017-08-29 13:40:20 +08:00
 pimin
邻家小伙伴,与我弟弟是同龄
毕业之后工作也不是很稳定,活得不算好,但也平安无事。
周末其它小伙伴来我这里玩,说好久没他消息了,就问了他家人。
结果说是摊上标题上的事了。
新办的手机卡绑定了别人的百度钱包,他应该是收到短信提醒知道有资金变动,就去登陆了吧,转了三万出来。
手机都是实名的,很好抓。
目前已经拘留几个月了,说是按盗窃提起诉讼。
我看了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 3 万元至 10 万元以上。
如果真的因为这事判了 10 年,我觉得也太冤了点。

我在 09 年的时候网上买了张无限流量卡,也绑了别人支付宝,经常有短信 提醒,后来我就试着找回密码并登陆了。
看了她之前淘宝购物记录,知道了她新号码,然后给她发短信叫她换绑了支付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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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条回复
Jameson1559
2017-08-29 15:32:51 +08:00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首先,我为什么觉得量刑没有问题

新手机号绑定过百度钱包,当事人应该是知道自己没有这个百度钱包账号的,但是因为收到了资金变动通知,发现手机号码有绑定其他金融业务,并且在「明知道不是自己所有的资金」的前提下,利用手机号码登录他人账号并「盗取他人资金三万元」,从这来看,当事人是「主观故意」的,盗取他人资金,数额达到三万元,达到「情节严重」量刑标准的,这并不冤。

其次,为什么我说不冤,并不觉得量刑过重

请看明白,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你这朋友也是 666 了,正好三万兜底,所以够上了量刑标准情节严重的最低标准。

让他找个好律师吧
SENSIR
2017-08-29 15:34:23 +08:00
@saran #6 数额过大算敲诈勒索?
小额一点当辛苦费?
Jameson1559
2017-08-29 15:36:06 +08:00
@torbrowserbridge 刑事诉讼都是公诉,用什么标准量刑不是你自己能说了算的,而且你说的这个根本不适用,非法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人家又没有把自己的百度钱包交给当事人保管,这从犯罪事实上就不相符。
lzmbbg
2017-08-29 15:36:19 +08:00
不冤,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小时候没教过么?
tolerance
2017-08-29 15:40:09 +08:00
不冤,盗窃罪就该受到惩罚
a1044634486
2017-08-29 15:43:05 +08:00
还钱,赔偿,是不是能让那人撤诉
zj299792458
2017-08-29 15:56:15 +08:00
所以实名制只是一种控制 P 民的手段,只用在 P 民犯法的时候抓捕用,而不是在取款的时候识别身份不一致??如果路上捡到一百万,一百万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地址和所有人,拿走算不算盗窃呢?我怎么觉得支付宝的安全措施不当,引诱犯罪,应该负主要责任呢?
tscat
2017-08-29 15:59:01 +08:00
@zj299792458 非法占有
mcone
2017-08-29 15:59:42 +08:00
不冤 楼主别忘了去看看天朝这个法律是啥时候的事情了 在目前的法律里 3W 真的算是数额挺大了
并且 你这个数额是实锤 跑都跑不掉的 又不是请一个好律师就能帮你折个旧的事情。。。。
pimin
2017-08-29 16:02:42 +08:00
@a1044634486
盗窃属于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不是民事案,并不能撤诉。
起诉人不是受损者,而是人民检察院,主要是为了维护法律。
chztv
2017-08-29 16:10:51 +08:00
感觉并不冤。如果这都不是盗窃,什么才是盗窃?
楼主换位思考下,如果你是那个失主,你是什么感受?
当然量刑,我觉得还是请律师吧,关键还是态度。
Jameson1559
2017-08-29 16:17:39 +08:00
@tscat 非法占有是一种犯罪行为,不是一种量刑标准
kumitom
2017-08-29 16:18:10 +08:00
其实比起上面这些举例,这个情况我更偏向于这样描述:
房门大开,家里没人,桌上放着钱,你拿不拿?

拿了当然违法,所以说是违法没问题
但是这个诱惑也确实很致命,很坑人,所以这种关头一定要把持住啊……
Jameson1559
2017-08-29 16:19:12 +08:00
@zj299792458

你这个说法就很迷……什么叫支付宝的安全措施不当,引诱犯罪?
引诱犯罪是什么操作?
所谓 “ 这不是我想犯罪,你看,是它引诱我的 ” ?
别逗了
a1044634486
2017-08-29 16:20:53 +08:00
@zj299792458 诱惑犯罪??别人家们没关,你进去偷东西,主要责任是房子的主人??
Phariel
2017-08-29 16:23:50 +08:00
不冤,但刑期重了,金钱管理方要承担一定责任

当然,最终如何请咨询律师
tscat
2017-08-29 16:24:04 +08:00
@a1044634486 按照他的逻辑,主要责任不是房子的主人,而是造房子的人。。。。
pimin
2017-08-29 16:39:57 +08:00
@mcone 我看了下是 2013 年最高法和最高检的解释
江苏具体的情况是: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 2 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 40 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 2 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 40 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第七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这样看来,其实可以说不严重了。
Jameson1559
2017-08-29 16:49:10 +08:00
@pimin 请重新参考「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15164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附: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真的不是我瞎说的,这个真不冤……「摊手」
Jameson1559
2017-08-29 16:52:02 +08:00
@pimin

补充:对于我所说的不冤是建立在同一标准下的,如果当地有当地自己的金额判断标准的话就另说了
其实主要还是要看你这朋友自己是什么情况,以及辩护律师怎么样,具体审理怎么审理,都是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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